嘶──白蹄乌跑到主人身边长嘶。
呼韩邪摸摸爱马的鬃毛, 长腿一迈,直接跨坐到牠身上。
呼韩邪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少年猩红的唇瓣,本王素来最爱惜人才,贾兄弟一身本领高强,这周朝的小小军侯才管那区区二百人!何不入我大匈奴,届时待为兄成了大单于后, 贤弟就是大匈奴的左贤王!一人之下, 万人之上, 翻手云覆手雨,生杀予夺!到时候,你我兄弟二人还能每日互相切磋,岂不美哉?语中的自称由本王到我再到为兄,对贾敛的称呼更是从贾兄弟到贤弟,关系如火箭上升似的。
贾敛没有察觉他的视线有何不对,半点情面也不留的拒绝了他,呸!你等匈奴人狼子野心,进犯我大周疆土,杀我大周同胞无数,还想某降?作你的春秋大梦!
呼韩邪不以为意,轻笑道: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。我的族人没有食物,不抢就只有死。这就是草原的弯刀原则:你有好东西,我没有。我手里有弯刀,而你没有,那么我就抢你,这就是赤果果的草原思维。这样的说法,在大周百姓的耳中自然是极其无礼,但站在匈奴人的立场,这就是天经地义的。
敛兄弟不必着急拒绝本王,本王的承诺永远有效:只要你入我大匈奴,大匈奴的第二把交椅就是你的!说着,把自己腰间里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,郑重递给贾敛。
此物乃本王七岁独自猎了一头狼,父王所赏赐的。不算多么的贵重,然而对本王来说却是意义非凡!本王把它交给你,就当作是…你我之间的…信物。他双眼紧紧的盯着贾敛,抹了一把脸颊上的血液到嘴里,语带深意。
传令下去!撤兵!不待贾敛反应,呼韩邪把黄金短刀抛给他后,就率领仅余不足两万的匈奴部队离开。
贾敛下意识一把接过身前的黄金短刀,呼韩邪所骑的白蹄乌极为雄健,他的里飞沙虽然同神骏,但连日大战、赶路,早已气喘吁吁、疲惫不堪。他爱惜自家小伙伴,也不再去追,反正他能赢他一次,自然能赢他一辈子。
他抛抛手里的黄金短刀,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,乃纯黄金打造,刀鞘上还镶嵌了七颗颜色不同但同样价值连城的宝石。
这还叫不算多么的贵重,要不是种族不同,他真的想大叫土豪咱们做朋友吧!光奔宵每天所需的上好马草,就是一笔好大的开销了!土豪,求资助!贾敛眨眨眼,哀怨的想。
匈奴人随着呼韩邪的白狼大纛,如潮水一般快速退去,阵形整齐,没有给大周半点可乘之机。
贾敛站在大周的最前线,不想多说什么,只把手握拳,高高举起。
一个举手,一个握拳,就足以代表了一切。
将军威武!
将军威武!!
将军威武!!!
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,从残阳如血的战场上荡漾开来。此刻,无数的大周士兵在看见贾敛举起那简单的右手时,顿时受到鼓舞,连声呼喊起来。就连远在城头上下的守城兵卒也异口同声的高喊。刹时,声震九霄,远远的传了出去,便是数里外亦能清晰可闻。
呼韩邪随着身下的白蹄乌而起伏,听到周朝那边的动静,嘴角含笑。旁边的敏何查不解的瞧了他一眼,满是疑虑,却又不敢问出口。
通身上下都被鲜血染红的贾敛,放下手,鲜红欲滴的雉尾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不羁的弧线,举起火龙沥泉,高歌:批铁甲兮,挎长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