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,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,在骆闻声失踪以后,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,然后带着他回家,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,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。
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,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,叫了一声“诺诺”的时候,那一句“余诺知道,就是这一天了”,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。
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,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,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,重来一次,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。
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,会代入到角色里,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,心里是什么感受。
太他妈虐啦,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!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,就在这酸爽中灭亡!
其实仔细想一想,《离婚》也是这种路数。
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,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,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。人要有机会,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,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,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。
他就放了一首《starsky》,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,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,他穿越几世重复这一刻的奔跑,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的爱,他如果能拍出来,他肯定拍的很带感,奔跑,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经典桥段,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,刮着大风。
他在激昂的音乐里摇头晃脑,头发晃的乱乎乎的,以至于外头有人进来他都没察觉。
今天是周末,赵近东一大早出去见朋友,见完就回来了,家里静悄悄的,他问王妈:“都不在家?”
“太太去周家了,小琛在楼上写小说呢。”
周末居然还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,赵近东很是意外。
其实不止他意外,王妈和陈嫂也都觉得最近宋琛变了不少,好像是从搬回来以后,性子就比以前收敛多了。赵太太说这是尝到了甜头的缘故。
“他跟老二如今关系比以前好多了,我跟他说过几次,他估计是听进去了。”其实她们都挺喜欢如今的宋琛,以前的宋琛大概全世界也就赵家几个男人喜欢,她们都有些受不了,太能闹腾了,脾气也差。
他和赵近东的婚姻如果还想拯救,改变就是必需的。以前在这段婚姻里克制隐忍的只有赵近东,一个克制,一个放肆,婚姻就只能走向瓦解。
赵近东就上了楼,刚到客厅,就听见书房里在放音乐,很大声,他推门进来,就看见宋琛在疯。
他笑了一下,往门后一靠,看宋琛面对着窗户晃头扭屁股,一直等到那首音乐结束,他正要开口,就听见“嗯啊”的一声。
不是宋琛发出的,是他的电脑播放出来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