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家没听过我的名字很正常,因为我不是这里的人。我是南城的,有幸认识了芊芊这个好朋友,又有幸被她带到了这里认识了大家,仅此而已。”
几个女孩长长的“哦”了一声,脸上颇为不屑。
本来她们见她是叶芊芊带来的,还打算奉承了解一番,一听她是小地方来的,彻底没了兴致。
于是,接下来的时间便变成了她们一味的围着叶芊芊说东扯西,偏偏冷落向晚一个人,让她成为一个很尴尬的存在。
叶芊芊环顾四周:“咦?不是说雅岑姐今天也在?她还没来吗?”
话音一落,就见门口传传来清脆的高跟鞋声,叮咚,叮咚……
所有人都朝门口看过去,眼睛为之一亮。
那里出现一位仙女似的人物,雍容的皮草大衣穿在她身上,丝毫不见俗气,反而有一种很特别的富贵感。
孟雅岑做为最近几年最当红的演艺明星,风头别提多强劲了。
之前她主演的一部古装片成了暑假的爆款,两岸三地皆是她的粉丝,就连向晚学校门口的小摊上也不泛她的周边产品。
她记得马小灿就是孟雅岑的死忠粉,每天对着她的照片跟向晚念叨,早晚有一天,她要攒够了钱去看她。
对于追星,向晚素来没什么感觉。
不过,亲眼见到孟雅岑,还是被她出众的颜值惊艳了一下。
明明是大冬天,她还穿着银色的礼服和十几厘米的高跟鞋,皮肤白的发光,身材玲珑有致,而那张脸却又集纯情与美艳于一体,远远看出,就是仙女本仙了。
她的出现,让在场的男人女人皆是一声惊叹,接着,叶芊芊便喜冲冲的迎了上去。
“雅岑姐姐,你终于来了。差点以为我被人家溜了,现在你红了,想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。”叶芊芊拉着孟雅岑的手,嗲嗲的撒着娇。
从本质上来讲,叶芊芊是个颜控。
漂亮姐姐谁都爱,而孟雅岑更是活出了叶芊芊想象中的模样。从小到大,她就喜欢黏着她,现在她红了,叶芊芊更是对她崇拜有加。
孟雅岑抱了抱叶芊芊,在她俏皮的脸蛋上宠溺的一捏:“你净胡说?前几天打电话还说过年的时候去你家拜年,现在倒变成我不理你了,有天理没有?”
她一边说话一边优雅的脱下身上的皮草外套,马上有穿戴整洁的侍者走上前,想替她把衣服挂上。
谁知,侍者伸出手时,孟雅岑却怔了怔,理所当然的问了一句:“你洗手了吗?”
侍者脸一红,诚惶诚恐的表示已经洗了好几遍,孟雅岑这才放心的把外套交给她。
她一来,便成了party里的中心人物,很多人拿着笔和本上来讨要签名,都被孟雅岑高冷的拒绝了,反而穿过人群,只奔向坐在沙发上的一位大佬。
大佬是位电影导演,因为地位高,所以很低调,孟雅岑过去时,他正和刚才弹钢琴的歌手密谈着什么,看到孟雅岑时,导演才站起来。
“高导,好久不见。”孟雅岑热情的和高导演拥抱了下,把之前的女歌手顺势一挤,挨着高导演坐下,便和他热聊起来。
被冷落的歌手脸上悻悻的,只好又走到一边,和其它人应酬。
“看到了吗?”叶芊芊碰碰向晚,有些得意洋洋的说,“那位就是孟雅岑,她的爸爸妈妈和我们家是世交,跟我哥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,是不是挺漂亮的?”
把向晚带来见孟雅岑,就是想让向晚知难而退。
孟雅岑从小就和她哥关系好,两人两小无猜,家庭也算门当户对。孟叔叔和孟阿姨不止一次暗示过想和她们叶家结为亲家,本来叶芊芊以为,孟雅岑未来成为她嫂子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。
谁知道她哥突然被她爸派到了那么远的地方工作,还突然冒出个向晚?
相比向晚,她当然更希望孟雅岑成为她嫂子。
虽然,如果孟雅岑嫁进来,她同样会失落,会觉的失了宠,但总比娶向晚这么个野丫头强多了。
至少孟雅岑漂亮,养眼,温柔,大方啊,还不会气她。不像向晚,一肚子的鬼主意,将来嫁进来,还不把她欺负死。
向晚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顺手从餐台上拿了杯酸奶,慢悠悠喝着:“嗯,是挺漂亮的。她现在不是挺红的,上周我还在我同学的当代歌坛上看到她的绯闻,说她和杨海森因戏生情,有一腿来着……”
叶芊芊本来告诉向晚这个消息,是想看到她自卑,看到她失落来着。
谁知,向晚竟然还有心情跟她讨论孟雅岑的八卦。
“狗仔队的话也能信?他们最惯用的伎俩就是炒作。雅岑姐才看不上杨海森呢?他哪里能和我哥比?”叶芊芊气呼呼的说。
“你哪个哥?”
“废话,当然是二哥了!”
叶芊芊腹诽,这个向晚,她这不是踹着明白装糊涂吗?
向晚又喝了一口酸奶:“杨海森拍一部戏传一段恋情,这人是不怎么靠谱?你哥可就专一多了。如果真像你说的,那孟雅岑还挺有眼光的。”
叶芊芊怒目圆睁,看怪物一样看着向晚。
她怀疑她耳朵出了问题,这个向晚真傻还是假傻?她难道不会吃醋的吗?竟然夸她的情敌有眼光。
叶芊芊无语了。
她气的哼了哼:“向晚,说句你不爱听的。人和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,雅岑姐从认识我哥的时间上就远胜了你,论漂亮和气质,她也……”
叶芊芊看着向晚那张脸,竟不忍心说下去,顿了顿,才说:“而且我再告诉你一个现实,我哥很快就会被我爸从你们那里召回来,你们认识时间本来就短,再加上空间上的分离,你认为他对你的感情能维持多久?我早说过,他身边的漂亮女孩多得是,追他的更是排着长队,如果你够聪明的话,就应该明白你没有任何优势。”
第402章 才显得我特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