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天也出门了,不过没和沃克他们一起,而是独自去了街球场。
教授之前说这里有意想不到的机会,他想去碰碰运气。
洛克公园就在皇后区,但洛克公园只有一个球场,而且冬季的时候因为没人打理,球场里都是鸟屎。
他去的是皇后区周边的一些球场。
皇后区很美,但这里的经济相比于隔壁的曼哈顿区要落后不少,甚至这里还有贫民区,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构成,这里的街区从来就不缺球场和街球手。
有钱人和穷人通过篮球方式在街头一起切磋,这就是典型的美国街球文化。
唐天很快就找到了一处热闹的球场,几十个人围着一个半场,里面正在玩单挑局。
时不时传来一阵热闹的起哄声,显然里面打的很精彩。
唐天挤进人群,接着就看到场上两个黑人在单挑。
很不巧,其中有个人他还认识,福斯特,这家伙竟然也正好在皇后区。
两人这还真的是有缘分。
不过和纽黑文时不一样,福斯特现在打的很艰难,对面的黑人不管是身体素质还是技术都不输他。
纽约是大都市,这里的球员水平明显要比纽黑文强,而且强出不止一点。
比赛打到最后,还是福斯特的一记后仰跳投杀死了比赛。
5比4,他拿到了属于他的100美元。
他打完休息了一会儿,很快就有个白人前锋上去。
打完就马上有新的挑战者,就像教授说的那样,纽约这边的赚钱机会要比纽黑文好多了。
白人前锋的运球和投篮都是接近nba级别的,两人又是一阵鏖战,福斯特一度1比4落后,不过他毕竟是准nba级的,在盖掉白人前锋的一次投篮之后,他打出一波攻势,以5比4笑到最后。
比赛打的焦灼,他也有些兴奋,结束之后对着观众做出了他标志性的抹脖子动作。
“killer!killer!”
场边观众也被他的动作煽动,大喊着他的绰号。
这场打完,没有人再上前了,唐天来得晚没看到,但这已经是福斯特赢下的第4场单挑局了。
要在皇后区连赢4场可不是件轻松的事情,福斯特已经为自己赢得名声了。
福斯特长呼一口气,连打四局高端局他体力也有点到极限了,拿着钱正准备下场。
唐天这时候从人群中挤了出去。
看到还有人出来挑战福斯特,那些围观的球员顿时发出一阵起哄声。
福斯特本来还想说又有哪个人这么不长眼,看到是唐天的时候,脸色“唰”一下就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