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证(1 / 2)

第一百二十六章:

“春播的时候就会不一样了。”墨重楼安慰。他从修仙界来, 虽身居高位,但修仙界的环境注定他的成长便是在一片荒芜中披荆斩棘。

对于这个世界, 这片土地的荒凉, 他其实并不那么在意。甚至对他来说, 以普通人的身份困苦的生活,也是一种对于心智的历练。更何况比这里,甚至是比他与小夫人同样见识过的洪荒世界还要荒芜的世界, 他也是见识过的。

修仙并非只是无边运道加上一路坦途就好,有时候崎岖,波折更加历练心智, 才更能走的长远。

倒是他家的小夫人,从出生便生活在一个各种现代化,各种便利, 各种璀璨绚丽,精彩多姿的世界里。在了解过那样的世界后,他有时候甚至会担忧,某天将小夫人带入修仙界,小夫人会不会无聊的天天想回家。

“真的?”唐小白显然不愿意相信。眼前这样荒芜的世界,这春播的时候,在没有现代化机械的情况,得多少劳动力, 花多久才能把粮食种上?

墨重楼抬手捏住某人的下巴:“夫人, 难道还害怕为夫将你卖了不成?”

唐小白怔怔的看着对方, 片刻眼睛就开始飘忽。正当墨重楼想要调笑几句之时。某人忽然, 指着一个方向大叫:“有兔子。”

“……”

作为一名食修,一个正正经经的吃货。看到食材怎么可能任其逃走。尤其还是传说中无污染的野生小动物。

最重要的是那只兔子居然敢在明目张胆的‘窥探’他们夫夫二人的调情之后逃走,真得是叔叔可忍,婶婶不可忍。

“嗖——”唐小白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的小土块飞了出去,只见那飞跃似逃跑的大兔子,一个跟头栽倒在地。“墨先生,那只兔子我目测起码有七八斤,咱们去把它捡回来。”

墨重楼觉得他家小夫人,现在越来越不矜持了。

还记得刚刚结婚那会儿,那是多么的可爱,动动就紧张,动不动就傲娇。用现代人的词语,简直是完美的‘身娇体弱易推倒’,还懂得含羞带怯的暗示他什么。

现在……

捏着某人下巴,很不想松手的墨重楼墨先生,眼神幽暗,狠狠在某人的嘴一咬。

“唔!”唐小白:……

兔子被捡回来,果然很重。体长都有五十公分了,也不知道这饥荒年月,它是怎么长如此壮硕和巨大的。

唐小白不想弄脏车兜里,墨先生特意为他铺的新鲜稻草和棉被,直接将兔子收到了空间戒指里,然后自顾自的讨论起兔子要怎么吃。

“墨先生,咱们是红烧它,还是炖了它?要不,烤了它也可以。”

墨重楼忍不住想笑,这只兔子落到他家小夫人手中,看来注定是要被千刀万剐了。

“皮毛记得留下,可以给你做鞋子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夫人喜欢什么口味的,可以自行定夺。夫人手中出来的灵膳,不论哪一样都很美味。”

唐小白觉得心里甜蜜蜜的,转动眼珠子道:“其实我觉得,这么冷的天,应该抓一只羊来烤。”

“……”墨重楼甩了一下手里的竹竿,马儿加快了步伐。

唐小白身体一晃,直接倒进身边人的怀里,就势便躺了下去:“墨先生,这军大衣是新的,帽子是新的,连被子都是新的。”

“自然是特意为夫人做的。”事实上,这些都是他年前将一些皮毛制品寄回原主的家,让原主家里帮忙弄的。

唐小白一眨不眨的看着墨重楼,一会儿乘着对方抬头看马之际,还将手伸进对方的大衣里。墨重楼瞄一眼,宠溺的笑了起来。

“暖和吗?”

“嗯。很暖和。”

“……”墨重楼眼神幽深,心里暗腹,看来下次再遇上这种事儿,他得想办法将身体带上了。否则,小家伙时不时来这么一次,他怕自己真会把持不住。

唐小白与墨重楼对视片刻,脸上倏地一红,连忙将视线移开,只是伸进别人衣服里的手,却没有收回。

“……”

“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,说这里有一种叫飞龙的野鸡,嗯,你见过没有?”唐小白赶紧找话题。刚刚那一瞬间,他差点将人给扑倒了。实在是丢人。

“……嗯。”

“什么时候咱们也去抓几只,我养一些在洞府里,等有了灵气,味道肯定更加美。”

“林子里的飞龙,大多数约受天地规则复苏的影响,体内是有灵气的。”运气好的话,遇到有灵力的飞龙,再配以人参,不说强身健体,至少可以治愈普通人体内的暗疾。

“真的?那回头,我们就去抓。”唐小白一副说是风就是雨的模样,“哦,既然来到这里,人参也不能少。墨先生,在这里住了四个月,你有捡到人参吗?”

“有。”腊月那会儿,他所在的屯子粮食就吃得差不多了,正统靠秋天采集的蘑菇,榛子为食,偏偏那会儿油盐也没有了。

为了换取生活物资,他的‘伤势’刚一恢复,便和人带着组里唯一的一把□□进了林子。最后采集到了十多颗几十年的人参,勉强换了够众人活命的粮食。

“好捡吗?”

“还好。”

“千年的?”

“呵呵……”地球灵气如此稀薄,就算是千年人参,其实也并未有后世小说中写的那么玄乎。在地球上,灵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。